2)第二十七章 粉嫩粉嫩的肌肤_万道争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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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,轻轻跑动,尘土飞扬,身后扬起一条土龙。

  方辉跑了几步,本就破旧的裤子,裤腿上沾染了尘土,更加破旧。

  于是渐渐放慢了脚步,慢悠悠往家里赶,此时路上无人,正值青黄不接的季节,村里人都在河边捉鱼。

  不知怎的,突然心中一阵悸动,就像刚洗过热水澡,突然被冷风吹来,连汗毛都咋了起来。

  忍不住回头寻找,心中琢磨,莫非碰见不干净的东西了,不应该啊,大白天的。

  身后除了将要落尽的尘土,再无一物,心中胡思乱想,莫非身体出问题了?

  刚回过身来,看见身前有一长满毛发的怪人,顿时吓得浑身发颤,腿发软,脑海一片空白,呆呆的愣在那里。

  青狼王一副人类模样,只是脸上,身上长满毛发,腰间只围了一块兽皮。

  呲牙一笑露出满嘴犬类尖牙:“小崽子,你知道我是什么怪物吗?”

  妖怪!

  一个念头在脑海中闪现。

  这世界是有妖魔鬼怪的,长着犬类的牙齿,满身毛发,这个也不难猜。

  可是对方竟然问这个问题,怎么回答?

  青狼王见人类小崽子被吓得呆住,心中满意:“告诉你,我是狼妖,最爱吃人肉。”

  说道这里,他四处观瞧,好像生怕这句话被人听了去。

  “我吃人肉每次都从脚开始,脚上的肉最劲道,口感好.......”

  方辉大概明白什么意思了,这是在吓唬孩子,就算他是成人的思想,他也怕。

  他此时手脚发软,背冒冷汗,一句话也说不出来,心中只是疑惑,这只妖怪为什么不直接吃了他?

  青狼王张开血盆大口,舌头舔几下牙齿,好像刚进食完的样子,突然咳嗽几声,黑乎乎的一物从口中吐出。

  吧嗒,落在地上。

  竟然是一块啃光血肉的骨头,上面沾满粘液,冒着几缕热气。

  方辉吓得浑身发抖,上牙打下牙,也生不出逃跑的想法,只是木呆呆的站着。

  青狼王又往跟前靠去,弯下腰来,口中的腥臭熏的方辉直反胃才开口:“你要不想被吃的剩下骨头,就老老实实的回答问题。”

  方辉此时才缓过神来,只是又陷入绝望当中,此次必死无疑,就算回答问题,估计也难逃成为盘中餐的厄运。

  他没有听说过猎人和猎物讲道理的,只是难免还抱着侥幸,万一呢?

  “你问吧!知无不言。”说完方辉感觉这话不像小孩子说的,赶紧找补:“说一句瞎话,就是小狗,就天打雷劈。”

  青狼王吓得一哆嗦,天打雷劈滋味不好受:“你捉斑鸠用的是什么办法,只要说出来,我就放过你。”

  方辉差一点气吐血了,就问一个屁大点事,至于出动一个妖怪吗?如果这妖怪饿了,办完事顺口吃了他,那就太点背了。

  “用头发撺两粒黄豆,把头发系到树枝上,引诱斑鸠吃掉,就这样,绝对不带一句虚言,若有隐瞒,不得好死,五马分尸,跳河淹死,出门让妖怪吃了....啊“

  方辉意思到说错了话,话语戛然而止。

  青狼王双目绿光闪烁,心中衡量这话的真假,见方辉急的胡乱赌咒,心中已然了相信,这事办好修为定然大进。

  可喜可贺,值得庆祝一番,他想起土地神域里还有酒,就是没有菜,这小崽子粉嫩粉嫩的肌肤,做下酒菜最好。

  伸手一把握住方辉脖子,抬手直接提溜了起来,哈哈笑着大踏步奔土地庙而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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