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37章 我喜欢的少年挺拔而灿烂_对准那颗星星[快穿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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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那么趁着这个时间空档先跟顾长英把婚离了,再娶余琨瑜,顾长英之后就不能再说江时是因为小三才抛弃她这个原配了吧?

  它在半空中跳了跳,一下变得很兴奋,觉得二殿下真是聪明绝顶啊聪明绝顶。

  却不料男人慢条斯理:“不。就算要离婚,也得等我跟余琨瑜结完婚之后。”

  “为什么?!”

  “不为什么。”

  他抚平衣服上的褶皱,弯弯唇,语气慵懒:“我就是喜欢让她看着老子打着恋爱自由的旗号抛弃原配,她却没有任何办法的样子。”

  “让她看着我做尽她眼里的渣男行径,让她四处去申诉去征讨,却得不到一点支持,周围的人哪怕过了一百年,心疼怜悯的依然是我。”

  “我就是要,恶心死她。”

  男人拂开竹帘,迈着长腿往茶馆外走,步伐从容不迫语调不紧不慢:“你知道毁灭一个自诩正义无敌的公知最好的办法是什么吗?”“是什么?”

  “让全世界包括她奉为圭臬的偶像都站出来对她说:傻逼玩意儿别丢人现眼了,还是回去多读点书吧。”

  让顾长英回去多读点书的目的目前肯定还完成不了。

  所以江时先去街上逛了一圈,买了不少鸡鸭鱼肉和果品生疏,然后拎着一捆书去了条清净狭窄的小巷子。

  因为东西太多,他还额外花钱叫了辆人力车。

  拉人力车的老伯脖子上搭着条毛巾,时不时拿毛巾擦擦汗,一边笑着问:“这是家里有什么喜事儿要庆祝不成?”

  其实一开始老伯也是怕的。

  江时身上还穿着军装,虽然军衔不高,但是人长得高啊。

  一双丹凤眼微微上翘,眼睛里看不见半点柔和,再加上眉弓突出,鼻骨挺拔,整个面相十分不友好,相反还显得有些凶狠。

  最开始的时候,老伯几乎是颤抖着双腿在拼死恰饭。

  直到江时往他的兜口里丢了一块银元。

  老伯才渐渐从恐惧中抽离出来几分理智,觉得这位客人怕不是疯了。

  给小费也不是这么给的啊。

  就他坐车的这么点距离,几个铜板顶天了,直接砸一块银元过来,好比拿一锭黄金去买一斤猪肉,都是败家玩意儿才能做出来的昏头蠢事。

  然而天大的便宜也是自己赚。

  老伯心里这样吐槽,嘴上却恨不得把他的善心和大方吹上了天。

  不过通过无脑彩虹屁聊起来后,他倒也不觉得这位面相冷冽的客人可怕了。

  见他带了这般多的新鲜食材,就问是不是家里要办什么喜宴。

  男人微微扬了唇:“不是喜宴,只是想与心仪的姑娘献个殷勤。”

  “这倒稀罕了,老头见人家年轻小伙子献殷勤,都是送些花啊粉啊还有那什么香水,据说姑娘家的都爱这些。”

  “我那姑娘与旁人不同,她就喜欢鸡鸭鱼肉。”

  这年头还有不喜欢香水的姑娘?

  老伯忍不住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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